星期二, 8月 02, 2005

權利和義務

這兩天,終於回復正常人的正常生活。白天在公司裡幹活,晚上回家是休息,還有餘暇到運動場跑跑步。(做了一個標準的開心快活香港人添!)壓力雖然維持在一般的水平,但自覺有很多問題是本身不能解決。煩惱來自以自家標準尺量度別人,得出來的不滿結果而自尋煩惱。(抵死!)每個人的人生目標不同,有時也不明白自己為何如此執著,用「寶齡法則」去批判別人。他們有自由選擇他們要走的道路,每一次開步,是典訂了日後路途的方向。我,沒有阻撓別人選擇的權利,他們也沒有必要聽從我的義務。就是這樣罷了?所以,放鬆點啦!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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