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4月 28, 2010

好久不見~~~翻了幾翻

嗨~李小姐,好久不見~

一個一個名字出現,再夾回時間……
那酸溜溜又湧上來。
原來,建立了形而上的聯繫,也未必是真正連上了。

起初,還以為告一段落,安安靜靜做好新身份的本份。
但,今天才發現,“出事年”後的數年裏,已有很多名字和你連上過~

為何,現在給安定了的我看見~
……缺德之過~

完畢

星期二, 7月 03, 2007

TAG 中~

::::遊戲規則:::::
試說明5項你最想要的生日禮物或者聖誕禮物和點名10名網友不能有重覆AND 順度去他們的BLOG留言,告訴他們被點名了

我最想收到既生日禮物:
1: 身體健康,做極唔攰
2: 聰明啲,因為真係好蠢
3: 開朗啲,睇開啲,心胸廣闊啲
4: 唔奢望個個因為我開心,期望個個唔會因我唔開心
5: 想乜嘢想有乜嘢

1. 點你的人是誰?
 cody 咯~

2. 你跟他是甚麼關係?
 佢原本係我「工人」,之後做咗我師兄,跟住大家做咗「電話之友」

3. 寫出你對他的5個好印象?
 好整齊、有自信心(對自己畫啲嘢)、幫人、大食唔肥(哈哈~~黑洞人~都係好印象~)、孝順

4. 他對你做過最深刻的事 ... ?
 幫我趕哂啲稿

5. 他跟你說過最深刻的說話?
 X街~ (話我架!依為佢唔講粗口,點知..... )

6. 如果他變成你的情人,,,你會因為他的那一方面而令你喜歡他呢?
 鐘意畫畫、有理想

7. 如果他變成你的敵人...你會因為他的那一方面而令你討厭他呢?
 好煩、成日打沉人哋

8. 現在你最想他對你做的一件事
 請我食蛋治~

9. 你覺得周圍的人認為你是怎樣的人?
 白痴仔、無自信、十級怨婦、精神病人

10. 自己想成為的理想類型是?
  聰明,有內涵、識多啲嘢

11. 給關心自己喜歡自己的人大喊一句吧:
  其實有無哩個人架?咁不如喊哩句:「我唔知你喜歡我呀,可唔可以著跡啲喜歡我呀!」

12. 把這份問卷傳給你最想知道他對你的感覺的10個人
  (稍後才做哩題~)

星期日, 4月 29, 2007

好憎自己

對唔住,李小姐,我又發癲了。
毫無疑問,調組這個決定我做錯了。
根本就是無能力,也是說無價值。
我和別人說,他們就是只會向我說,再多俾心機啦,唔好咁啦,你咁落去唔得架。
我都知唔得,再咁落去,成世人就係咁。
我不知道怎和他們說,只知道到目前為止,
我得把口,做唔做到嘢,心照啦!
在公司,何止是一個冗員,還會把事情弄糟。
其實我的上司和同事好好 (雖然大家都很假),但係我做唔到嘢,連本書都可以搵錯嚟做 report,做錯哂啲嘢,李小姐,你究竟想點架?
好啦,俾你唔做編輯,你啲咁嘅心態做得啲乜嘢,你做乜嘢都死架啦,仲要阻住個地球轉咩。
我唔識講嘢,我無腦,諗唔到你哋諗到嘅嘢,你哋係背後點話我,我都無說話好講,我認我真係做唔到嘢。我唔知點解可以出到份咁好嘅 appraisal,我唔知點對住你哋,唔係憎你哋,係憎自己,覺得好醜,做嘢做到好核突,根本唔知道成件事個重心係邊。
係,我好勤力去做,但係勤力有乜用呀?要隻牛仲好啦,要個無腦嘅喺度做乜啫。
好一個白痴,話就話讀咁多書,讀埋讀埋咪又係成堆屎片。
唔好再攪到人啦,李小姐,你真係好麻煩呀,唔該你,我求吓你,唔好再喺度獻世。
你真係好討厭,廿到尾啦,成個腦好似青春期未發育咁,究竟你想點?

星期一, 4月 02, 2007

又病發

又發癲了,其實當時已經知道是小事一宗,但就是不知甚解,覺得沒有轉彎的餘地,解決不了。看著不能改變的事實,自已只有乾著急,不停的發癲。究竟我和那些電器是不是前世有仇,小時候,只不過是走近一些電器,它們好像怕了我一樣,沒多久便壞掉了。( 之後,又是給人叉叉)

另外,這些日子裏,我常以為已放開的事情,原來一個就連一個不屬於那個時段的人也感覺得到。如果再這樣下去,結果一定是不好的。看見 money 不斷變得更好,反而自己愈來愈差。是否要將一次把所有東西豁出去,才能得到物極必反?

我也是一個頗無賴的人,每遇到挫折、難堪,便想逃了。
對住「你哋」,我無地自容,令我覺得自己很討厭 ( 核鬼突,真係好似一個師奶 )
這次也是,我又想逃了。

星期一, 12月 25, 2006

阿頭的九龍城

用鉛筆起草圖,再用 photoshop 加色,要多謝師兄!
效果ok,我想這種畫法頗適合我!

星期日, 12月 24, 2006

一公升的眼淚~

今晚聖誕,出去食完個聖誕大餐後,由太子走去尖咀,到處都被警察封路,最後掉頭乘火車回家去。
還沒到十時便回到家,剛好看到一公升的眼淚,
很久沒有因為看電視、電影,「喊到收唔到聲」。
我想媽媽最後三個月,說不到話,好似亞也,很多想做的事做不到,
我們看著她,甚麼都做不到,
看她只不過想吃個橙的小要求,她也做不到,
我個心好痛...
剛才看到醫生為亞也抽痰很痛苦,媽咪在醫院時每天也要抽多次痰,
起初看到她被粗魯的護士抽痰時,真不忍心看,
她喉嚨已被開了孔,但還要給那支小喉插進去,
她已呼吸不到了,
我只有別過臉去,乾著急。
後來,我也要拿著喉子為她抽痰,我不想...

還未放開,為何她要經歷那些化療、辛苦的日子才離開。

Merry Christmas!~~


玩時玩~
小心會貓~

星期六, 12月 16, 2006

實驗性旅遊

實驗性旅遊

一)引言
在香港,每遇上與星期六、日相連的長假期,新聞一定會播出有關出入境人數的報導。訪問十個香港人,必定有九個說他的其中一個興趣是「旅遊」(其餘的是「行街」、「看電影」和「打遊戲機」)不過,大部分人喜歡旅遊,但他們懂不懂旅遊?林奕華曾在《開咪封咪》說過「香港人是不會旅行的」,我們在旅行中只會像旅遊節目中的主持人般大叫大讓:「好玩呀!好好味呀!好好好平呀!」在過往的旅遊經驗中,雖然本人也不喜歡參加旅行團,但相信所得的經歷和典型的香港人旅遊方式無疑。和當地人、地的交流只限於到跳蚤市場討價還價的一刻,要說到真正和他們溝通的經驗,可謂少之有少。

甚麼是「旅遊」?從課堂中、互聯網上得知的定義多不勝數,不過最為同意「旅遊」的意思是需要跳出自己認知的安全範圍到達一個陌生的地方,並能體會和自己日常生活、價值觀、固有概念完全不同的東西。也需要和一個地方的時、地、人建構新的關係。以往參加旅行團的遊人往往未能脫離這個安全網,在旅遊中時刻和原來的生活連上關係:住的是有空調、冷熱水恆溫的五星級國際酒店;吃的是最穩當的大雜薈式自助餐;看的是從報紙副刊推介或雜誌上刊登的熱門旅遊景點。後來,交通愈趨方便, 獲得旅遊資訊的途徑也愈多,而且人們也厭倦了走馬看花、朝六晚十的跟團旅行模式,令到愈來愈多遊人採用自由行的旅行模式。以身邊的同輩及自己為例,自從不需要和家人一起去旅行後,便沒有再參加旅行團。我們會在旅行前搜集旅遊指南,在互聯網上不斷閱讀有關旅遊目的地的資料,務求以最短時間初步認識該地。雖然有人討厭旅行團的旅遊模式,但拿著這些人有我有的旅遊指南去旅行又何嘗不是變相的鴨仔團呢。劉細良在《大朝聖-全球旅行狂熱》中提及他在學生時代手執一本《Lonely Planet》去旅行。他和同班同學各人在不同時間出發,而且沿著路線也不相同,但最後卻不約而同到了北京住進了當時宣武間大飯店的電影廳10元床位。原來,大家都是拿著《Lonely Planet》往大陸旅行,食的住的都是推介熱門地點。旅遊指南令旅遊格式化,它鼓勵了旅行的同時,卻限制了遊人對目的地文化的認識。台灣作家舒國治曾在旅遊指南的書架下看了10本有關巴黎的旅遊指南,結果卻換來「最後有點不想去了」。

「實驗性旅遊」是厭倦以上種種格式化旅遊後的旅遊模式。實驗性旅遊就是把旅行看作一場實驗性的遊戲,像我們少年時代時,在巴士站胡亂上一輛不知開往那?的巴士,到終點站「旅行」一番的情況有點相同。「實驗性旅遊」(Experimental Travel) 的提倡人是法國電視劇本作者 Jo?l Henry,他指出「實驗性旅遊是先給旅行制定一系列約束條件,然後在旅行的過程中嚴格遵守,這樣便可以把你由一般的旅遊限制和預設中解放出來,從而獲得更多自由和驚喜。

Jo?l Henry 在1990年成立了一個名為 Latourex(縮寫的法語,解作實驗性旅行實驗所)當中列了他不少實驗性旅遊的方法,也有由世界各地實驗旅行者的提供的方法,如「反旅遊」(Countertourism) 是要求在旅遊熱門景點做一些一般旅客不會做或不屑做的事;「大富翁旅遊」(Monopolytourism) 則是把旅遊目的地的地圖看作大富翁的棋盤,用擲骰子的方法選擇目的地,並在當地「探險」等。新加坡旅者Sean Yap 指出這種後現代的旅行模式早在19世紀巴黎詩人 Charles Baudelaire 便已經嘗試,他在輪船停泊的港灣,看著輪船幻想出整個旅行經歷,從中獲得旅行的快感。張愛玲也被他歸類作實驗性旅遊的旅者,因她曾在上海街頭穿上奇裝異服漫步,享受途人的注目禮。這種旅行模式看似無聊至極,但卻把旅遊者回歸最原始的旅遊,在過程中得到未知的驚喜。


二)驚喜之旅
早在課堂上的短講中,某同學已分享過她獨自遊覽英國的經歷,我可把她這經驗看成一次「實驗性旅遊」。在她的分享中,提及到行程中首兩天拿著旅遊指南,依著建議的旅遊路線遊覽到熱門旅遊景點觀光。到了景點,拍下「到此一遊」的證明後,便又沿著路線進發。經過首兩天的旅程,她發覺她所看到的只是像指南中的一樣,拍下的照片更像指南中刊出的照片。終於,在餘下的旅程中,她嘗試放下旅遊書,登上早在香港訂購了票的巴士,去到不知明的城市遊覽,得到是在旅遊指南的照片更美的風景,發現原來扔去指南後每去到一個目的地,每每遇到新的驚喜。沒拿指南去旅行,對所有陌生的事物沒有預設的形象,也沒有期待;沒有期待,所以到處都是美景。雖然沒有旅遊指南,就像盲人沒有了手仗一樣,缺乏安全感,但只要懂得扔走指南,得到的驚喜旅程的機會就能大大提高。「實驗性旅遊」的旅者在沒有期待下,能用五官與當地作直接的接觸,而不是拿著旅遊指南作一次「野外定向」搜索景點之旅。

「實驗性旅遊」的前設是要為旅程定下條件,然後依循這些條件去旅行。在上述的 Latourex 的網站內便提供了很多十分有趣的實驗方法。例如「英文字母之旅」(Alphatourism),當到達目的地後,拿著當地的地圖,走訪所有名字是以「A」字作開首的街道,也可以選擇另一些字首或按著 A 至 Z 的順序走訪。曾經便有旅著設計一條由倫敦的泰晤士河南岸的修院街 (Abbess Close) 出發,畫一條直線到倫敦北區的佐法尼街 (Zoffan Steer),共19公里的倫敦之旅。若覺得依著字母順序旅行這個方法不夠自由自在,你還可以當地的地圖上畫東西,可以是一個形狀或一個簽名,然後依著地圖上的筆痕旅行。上面的實驗方法就是讓旅者不受任何事物影響,不按本子辦事,在當地進行一個探險之旅,顛覆了傳統觀光的方法。當人們用這些隨機的方法旅行,所得到便不可能只是景點名信片、景點紀念品和手信店,令旅者真正體驗旅遊過程中的樂趣,而不是結果。

有些實驗方法更能讓旅者深入了解當地人和生活環境。例如「酒吧之旅」(Barman’s Knock) 就是要旅者向陌生人搭訕,著他們介紹當地最著名的酒吧,到達酒吧後點他們推介的飲料,然後繼續和問另一位陌生人推介其他酒吧,並繼續這個當地的「酒吧之旅」。如此這般,旅者從中了解了當地人的口味,他們的酒吧生活,這是「鴨仔團」或過路的背包族甚少得到的旅遊經驗。在建議中有些近乎行為藝術的方法,雖然有些荒謬,但某程度上是了解當地文化背景的好方法。就如曾有一位英國旅行實驗者 Mark Butler 在日本進行了一次「馬頭之旅」 (Horse Head Adventure) 。他套上一個白色的馬頭頭套,在東京、涉谷和長野的街頭散步,在火車站買票,都沒有一個人向他投以奇異目光。以下是他在《Lonely Planet》有關「實驗旅遊」欄目下留下的實驗報告:
「…I become invisible. From the boutiques of Tokyo's fashionable Ginza district to the freezing slopes of the ski resorts in the west of the country, I travel unseen, unnoticed. Stand out too far in this country of uniformity and you appear to blend in, for the extreme cannot be seen…」
雖然偶而有其他遊人找他拍照,但沒有當地的警察上前向他作勸阻。反而,最有趣的是一對澳洲的背包族情侶向他好心提點:「小心一點,這兒有餐館會吃馬肉刺身的。」用這個實驗下,發覺日本真是一個包容力特強的民族,對奇怪的新事物已見怪不怪。(及至在88期《Tea》雜誌中,便有記者嘗試帶著大頭佛的頭套在中環遊走,得到的反應也是冷冷的,沒太多人理會。)
(摘至88期《Tea Magazine》p.165)

曾聽說情侶往往到外地旅遊後因了解而分手的傳言,的確在「人生路不熟」的情況下,最能掀開人的底蘊。旅遊除了可讓人們加深對另一半的認識外,其實也是一個重新認識自己的經驗。其中一個旅遊的實驗方法「潛意識之旅」(Automatic Travel) 是提倡旅者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下讓潛意識帶領旅行。這個方法的前設是旅者在進行實驗前對該地沒有任何認識,包括沒有讀過旅遊指南、沒有看過有關該地的電影、文學作品和相片,確保旅程的選擇是沒有受別的因素左右,只由潛意識操縱。旅者隨著自我意識及超我 (Ego) 的帶領下揀選旅遊的路徑,把旅程中所看到的一事一物和感想記錄下來,完成旅程後作出總結,對自我認識有很大的幫助。另一個由 Jo?l Henry 創作的實驗性旅遊方法「愛神之旅」(Ero Touism) 也是一個藉旅行「復興」夫婦(或情侶)淡如水關係的好方法。方法就像張國榮和張曼玉《緣份》中的地鐵進行的緣份遊戲,二人在陌生地分開而行,看看能否再遇上。Jo?l Henry曾經和結婚30年的太太在5個陌生國家中進行過相同的實驗,奇妙的是每一次也能成功找回對方。在這個旅程中,二人用盡方法在異國找回另一半,當Jo?l Henry經過一天尋妻之旅後重遇時所得到的驚喜,被他形容為像再一次一見鍾情:
「…Her back was turned to me but I knew it was her, seated alone at a table behind the window of a small osteria, picking at her plate of penne rigate while watching people coming in from outside. My heart beating hard, I knocked on the glass. She turned around sharply, and her eyes locked with mine – and such eyes! It was love at first sight, second time around…」

在這些由各地實驗旅者提供的方法中,我們還可嘗試非利用電腦、不涉及網際空間 (Cyberspace) 的虛擬旅遊。這些旅遊方法不受時間、空間影響,它們都是形式上的旅遊行為。例如「文學之遊」(Literary Journey) 和「歌詞之旅」(Lyrical Tourism) 都是藉文字這媒介作後現代之旅。旅者可以到圖書館隨意閱讀一本書,當讀至一個外國的地名後,用筆作記錄,並在書架上找一本和這個地方有關的書繼續閱讀。同樣地,當讀至另一個外國地名,記錄後繼續進行旅程,直至在文字中回到原來的國家,旅程便告完畢。「歌詞之旅」的方法和「文學之旅」的相近,但卻以歌詞作媒介,也要細味歌詞對該地的描寫,在腦海中作一次幻想旅遊。這是不是一個旅行?當電腦的虛擬旅遊都當作是一個旅程後,我想這種後現代的旅遊方法也是一個旅行。

三)當一個香港實驗旅者
讀過一些「實驗旅遊」的方法後,在香港當一個實驗性旅者的可能性應不太大。首先,做一個「實驗」用上的時間太長,香港人相比假期特多的歐洲人,做一個實驗旅者的機會不多。例如其中一個方法要旅者感受交通進步,便需要旅者以從前的交通工具旅遊,如單車、牛車或驢車,旅行的時間相對地較普通的旅程較長。另外,旅者一定不是守舊派,而且要滿有勇氣和自我反省的直覺,才可接受這些顛覆性的旅程,至少能勇敢地遠離安全網,開始沒有準備的旅程。上述條件都是香港人所缺乏的,大部分香港人在傳統教育制度下像沒有釋放自由的慾望。雖然近年香港人習慣了拿著旅遊指南當「自由行」的旅者,但他們大部分都以旅行消費作為旅遊的最終目的,劉細良把這個現象比喻為準宗教朝聖活動。大家依著同樣的指南跟隨著信徒的足跡,去朝拜同樣的商品聖殿。這些旅者的旅行目的並不是享受旅行,而是享受購物樂或做一個愉快的景點拍攝者。我們都是一些重視結果輕視過程的旅者,所以「實驗性旅行」的模式或不可能由香港旅著實踐出來。要做這一個題目,不可能不試試作一次實驗旅行,而且 在網站提議的方法中,其實有些是可以在香港實行的,所以我便在香港當了數小時的實驗性旅遊者。在四月某天,我選了其中一個實驗方法,並在香港選了一個對我來說較陌生地方作一個本地實驗旅行,並記錄如下:

日期: 2006年4月15日
路程: 跑馬地(黃泥涌道→禮頓山→樂活道→雲地利道→聖保祿中學→藍塘道→源遠街→毓秀街)
實驗方法: 合併「左右交替之旅」 (Alternating Travel) 及「吉祥物之旅」 (Mascot Travel)
※ 「左右交替之旅」:以步行的方法旅行,當遇上分岔口時,先向左轉,在下次遇上分岔口時,再向右轉。每次遇上分岔口時,轉向的方向要左右相間,直至完成旅程。
※ 「吉祥物之旅」:拿著個人的吉祥物(如毛娃娃、玩具等)和相機一起去旅行,在每個景點為吉祥物拍照。完成旅程後,整理吉祥物的照片。
遊記:
選擇跑馬地這個地區,是因為這是一個對我來說較為陌生的地方,所以作一個實驗旅遊時,或會有更深的體會。首先,我們在黃泥涌道出發,經過很多傢俬店便到了禮頓山。向來很少到香港的高尚住宅區逛逛,所以置身於寬闊的馬路和兩旁的大樹,反而不覺得自己身處香港,卻有點像台北。

從樂活道轉入雲地利道,看到一列舊樓宇,街道還是寬寬的,就像進入了六十年代的時空。在這條街道上,我們看到了很多舊東西,像舊樓宇大門的舊門鈴,在聖保祿中學旁的舊車房等,都是較少機會在市區看到的東西。最後,在街道的末端看到一所教會和譚公廟,兩者一中一西風格各異,看來十分有趣。

最後,我們左拐至藍塘道,經過源遠街到達毓秀街,沿路上再沒有特別的事物看到。差不多一個半小時的旅程便在毓秀街街市附近結束。

五)結語
無疑為了進行實驗而旅行得到驚喜之旅的可能性較大,但我們卻不是常常能實驗為目的而旅行。當旅者懷著對實驗旅遊的期待和預設時,那麼這樣的旅遊還可以保留它的實驗性嗎?如果旅者抱著「以實驗方法旅遊下必有驚喜之旅」的前設去旅行,相信旅程中便失去實驗旅遊的真正意義。情況有點上我們驚喜之旅的旅遊經驗,打著實驗的旗幟旅行,反而得著的未必很多。若旅者像我們不幸地過了一個毫無驚喜的旅程,那應是歸咎於旅行的方法、旅遊的目的地還是別的原因呢?其實,提倡實驗旅遊的人是相信所有的旅遊目的地都是平等的,沒有一處是乏味的,若覺得旅程沉悶沒有驚喜,最大原因是旅者本身也是沉悶和乏味的。

我們又應如何界定哪些是具實驗性的旅遊模式,哪些不是?一個沒有參加過旅行團的旅者,他第一次參加旅行團的經驗可不可以說一次實驗?可能他在這次旅行團中得到更多驚喜呢!Jo?l Henry在一個訪問中曾和記者打趣道,如果他到地中海俱樂部渡假(地中海俱樂部是一家位於法國連鎖渡假酒店,以無限量自助餐和24小時的馬拉松式渡假活動著稱),這也可說是有點實驗性旅遊的味道了。弔詭的是這種原來是由排斥旅遊指南下出現的旅行方法,後來成為了《Lonely Planet》其中一本旅遊指南的主題(《The Lonely Planet Guide to Experimental Travel》)。為想得到驚喜旅程而進行實驗,刻意營造下,未必得到如期的效果,可能還適得其反。如此說來,若我們想真正體會旅遊的樂趣,就是按著自然出發。當我們為了進行實驗而旅遊,對旅遊強加一些規則,原來想得到更大的自由,卻換來更大的制肘,那時旅遊還有沒有樂趣可言?!

參考文章及書籍:
1. 《大朝聖-全球旅行狂熱的文化觀察》?劉細良?2004?TOM (Cup Magazine) Publishing Limited
2. 《帶著偏見去旅行》?劉細良?2005?TOM (Cup Magazine) Publishing Limited
3. Lonely Planet - Experimental Travel Web Site : http://www.lonelyplanet.com/experimentaltravel/index.cfm
4. Latourex Web Site : http://www.latourex.org/
5. 《旅行是一場實驗?》?Sean Yap?《明報》?2005年3月11日6. 《帶一個實驗去旅行》?健吾?《明報》2005年9月25日

制服下的身體

制服下的身體

一)引言
  衣服只是外加在身體上「身外物」,雖然它的主要功能在於保暖和保護身體,看似是功能化的物件,但卻給身體加賦予不同的意義。現在,就嘗試以女孩內衣褲的顏色作一例子,探討一下衣物是如何給予身體特殊「文化意義」。
  對於不同的女孩子,自少媽媽買給她們的內褲通常是白色的。因為媽媽們都認為白色是好女孩的顏色,好孩子就要穿白色的內褲,這是理所當然的事。當所有媽媽都認為穿白色內褲的就是好女孩,便會集體購買白色內褲給她們的女兒,由此「白色內褲」所盛載的意義便建立了。做女兒的也接受了「白色內褲等於好女孩」的文化意義。待她成長起來自行往內衣店購買內褲時,或許也會在黑色和白色的內褲前掙扎一會,最後也是拿起了白色內褲走往付款處結賬,像要外界宣告「我還是一個好女孩」。故此,白衣內褲給予女孩身體的文化意義,就是純潔、無暇的好女孩。
  另外,「無印衣飾等於生活品味」、「名牌衣飾等於身份象徵」這些老掉大牙的定理,也可正正點出衣服造就身體的意義。就是這些「身外物」,我們身體的意義便重新賦予,甚至扭曲了。
  在現代社會中,人們不斷追求時尚的衣飾。我們在時裝店挑選喜愛的衣飾,而自身的個性也在這個「選擇的過程」中展示出來。我們以衣飾「重塑」我們的「外觀」,反過來,衣飾亦創造了我們的社會化的身體。Kaja Silverman 曾言道:「服裝和其他的裝飾品使得人體顯現出文化的意義 …,服裝呈現了身體從而使得人可以將人體當作文化來看待,服裝以一種意義形式將身體的文化意義明確地表達出來 …」衣飾從來都是身體的文化隱喻,它是我們用來將身體的表現,也是一種再現文化的工具。
  Michel Foucault 認為人體是權力的對象和目標,而且能被操縱、被塑造、被規訓的,是權力所能擺佈的微縮模型。權力階層以「紀律」作為對人的支配方式,以增強每個人對自身肉體的控制。通過紀律的操練,人體變得更有用,亦更順從;因為更順從而變得更有用處,由此更易於受控制。「制服」這種衣飾類別的出現,也造就紀律性的培養。制服不同於普通的裝扮服飾,它為穿著的個人和外界畫了一道明確的界線。制服的真正功能就是要鞏固世界上的秩序,抑制社會上的混亂和變動。其力量甚至可以掩蓋身體上的缺點,就像士兵穿了軍服、配戴肩章和腰帶後,逐漸忘卻了生命的不確定性。
  制服有別於其他服飾,它要求別人嚴肅看待暗示穿戴者品行是正直高尚的,例如法官、或是教堂?的神職人員;是具備專業技能的,例如飛機師和廚師;是誠實可靠的,例如男女童軍和郵差;是勇敢無畏的,例如警察、消防員和飛行拯救隊的;是恪命服從的,例如小學及中學學生;是清潔衛生的,例如美容師、製作食物的工人和醫院內穿上白袍的工作人員。這些服裝可以被稱為制服,必須同時附合兩個條件:許多人同時必須要穿上,他們彼此間都明白因這身服飾而存在的一種密切關係,而他們也因著穿上相同的服飾,而被界定成為一個團體,也藉以確認自己身處於社會上的那個位置。以下將會以不同的制服作例子,探究一下制服的功能。

二)校服
  對於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第一次接觸的制服便是學校的校服。筆者也曾在小學六年級選擇中學時,因為受一所女校的藍色布長衫校服吸引報讀(雖然像一般中學生,穿上該校服後也不斷咒罵自己的校服貌醜。)究竟學校是由何時起出現校服?為何學生在校服上稍加「創作」,便被標籤為不良學生?若依制服的功能性來看校服,校服的出現也是用來表現權力控制的一種方式。
  在大眾教育的制度下,要做到人人平等是最首要的事。來自不同背景的學生們都穿著相同的校服,至少在外表上消減了差異,減少彼此間可能出現的衝突。卡維波在《制服的權力政治》一文中曾說在公民教育方面,原來因為性別、階級、情慾、族群、種群、年齡等因素而權力不平等的人,要在教育的過程中相信他和別人是一樣的、機會均等的、有平等權利的公民,進而在離開學校進入社會後能接受不平等的社會。其實無非令學生們產生相覺,相信社會資源分配不不等不是人為的安排,不是霸權的操縱,而是自己技不如人罷了。
  要學生穿起校服的最明顯原因,莫過於令學生對學校這個團體產生認同。藉著穿上同一式樣、配戴同一校徽的衣服,使學生感到眾人都是來自一個團體的。當學生投入於團體的生活,個人化的行為便漸漸淡化。而且團體內隱含著的同儕壓力,使學生與學生之間形成無形的監視,任何時間都不會越軌。「一個思想控制的時代也必然是一個身體控制的時」無疑是學校以校服(或其他附於控制學生身體上的規條,如不可穿耳孔、不可紋身及頭髮不可過長/過短)來控制學生的思想。思想上的聽教,不但表現在身體的服從上,也是透過身體的聽教而養成的。在學校規訓系統下的好學生形象,向來都是以不打扮為最「美」。有趣的是,在這種價值觀潛移默化下,令到學生們也以自己「不打扮」為傲,像在認同了統治者的價值觀。
  一些不滿受控制的學生,會以改變身體或制服的方法向權力的一方作反抗。例如,以往學生會把前額頭髮留長或剷得短短的,又或是女的把校服的裙子用盡任何方法弄短些,男的校服褲子出現各式各樣的款式,喇叭褲、蘿蔔褲、不同顏色、不同款式,層出不窮,目的是利用身體作為反抗權力的戰場。不過,隨著消費主義日益渲染社會,以身體作為學生們反抗權力工具的做法,已沒有以往般具批評性,因為社會上更多「奇裝異服」與學生們的「輕微」衣飾上反抗相比,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很多時候,學生以衣飾,特別是髮型是因應潮流而「犯規」,重點在於個人的消費形式,追隨潮流,而不再是集體反抗的象徵。因此,近年來有些學校改變了管教學生的方法,被卡維波稱為更接近 Foucault 所謂的「施用於身體的權力技術」不再以壓抑、禁止為目的,而是以促進學生的自我管制。學校放鬆校服的管理,例如香港某些男校可讓學生穿著不同牌子的球鞋上學,更甚者還讓學生設計校服,使學生自願被校服控制。學校以些微的寬鬆,換來學生更大自我管制效果。
  可笑的是,一些學校認為校服的功能,對於學生來說,卻毫無作用。學校利用校服消弭階級與學生外表上的差異,希望能在學校提供一個「人人平等」的虛假環境于學生。每位學生的家庭背景、經濟狀況、父母文化教養、社區生活等背景因素都極為不同,學校做到的只是形式上的平等,但是否能做到真正的平等,又是另一回事。當學生不能在衣服上有所比較時,他們便會以其他東西作量尺:名牌書包、外國入口的文具、午餐的豐富度。而且學生們除了在學校相見外,星期六、日也會在學校外相見,制服的作用看來不大呢!
  校服對於校風和成績較差學校的學生,不能增加他們的團體性和歸屬感,反而更討厭學校。制服帶有標籤性,同樣地,校服也會把學生標籤,試問有誰喜歡在當一個聲名不太好學校的學生呢!朋友曾經有以下經驗,她任教於一所 Band 5 中學,曾在交通工具上看到學校的一個男生把校服上的校章換上隔鄰名校的校章。可見,校服也不一定使學生對學校產生歸屬感,也不見得能培養學生的團體性。

三)制服與專業形象
  若你看見稍後將要乘搭的客機的飛機師穿著汗衣和牛仔短褲的駕駛,你還會願意乘搭嗎?飛機師的制服令每位飛機師看起來都英偉不凡,像向飛機的乘客派上「定心丸」似的。制服一方面提升了飛機師的專業形象;另一方面,制服亦能提醒飛機師自己面前這項任務的重要性。因為制服與平常所穿衣服不同,一般都使人較為蹦緊,令穿起制服的人無時無刻提醒自己正在工作中。
  飛機師的制服是參考了航海人的制服而設計,但帽子、手套看來不適合於駕駛飛機的,但在機場、登機門、飛機的機艙內,機師卻需要穿上全副「武裝」上陣。他們需要端正地戴上帽子,向所有人展示飛行人員的專業形象。但關上駕駛艙的門後,他們或許恨不得立即把所有「裝扮」脫掉扔到一旁,準備執行現實中的任務。故此,我們了解有很多時候,制服的功能不在於制服本身,而是它所攜帶著的表微符號。
  在 Paul Fussell 在《愛上制服-交通人員》一文中曾引用「飛行員傳言網」網站上一名飛機師的留言:「據我猜測,飛行員的制服在歷史上應該源於航海或軍事服裝;不過,這一切在現今看來都己極為遙遠也無關緊要了。為何不直接穿上舒適的服裝?
有人知道有甚麼研究發現乘客會因飛行員的制服、金色的條槓、帽子等等裝扮而感到安心嗎?還是制服其實代表了飛行員對自己的觀感?」制服就是有這樣的能力,使別人和自己都覺得有能力勝任於某種工作,就像角色扮演般,努力地扮演著制服下所代表的角色。
  有些職業的制服的用處也是在於「扮演」的,好像在屋苑、購物商場、辦公室大堂的護衛員。護衛員的制服看似警察,特別是在商業大樓級及高級的購物中心的工作的護衛員。他們的制服學像警察的,有相似的帽子、銀笛吊繩,繫著裝備的粗皮帶(雖然只有警棍和對講機,但配戴的位置和以皮套盛載的對講機,就像手槍一樣掛在身上。)好像自己看起來更像警察。藉著穿起與守法者相似的制服,借用他們的身份、威嚴,假扮他們的「能力」工作,亦因此贏取客戶和大眾的信任。身體藉著穿上相似的衣服,就連個人的能力也能拉近,看來這是制服獨有的功能。
  同樣地,醫生及護士的形象也是從一套獨特的制服而來。以往,我們從教課書、電視劇集?「學習」到醫生的形象就是一個穿上白袍,頸上掛著聽筒,戴著眼鏡的一位男士。就在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在《成報》刊登的一篇有關大學紡織及製衣學系的專訪中,該學系的郭綺蓮副教授曾研究兒童喜愛的醫護人員服裝。她說:「由於小朋友都很怕醫生,有些更是一看到醫生的白袍便怕得躲起來,故我們便希望為醫護人員設計出一些較親民的服飾,希望小朋友看見他們時會感到更有親切感。」但後來她遇到醫生們的反對,醫生們都希望保持他們專業的形象,因此他們都堅持穿著白色的醫生袍,因為一旦弄污了也很容易發現。故小朋友理想的醫生服飾與現實的還是有一點距離。醫生袍承傳了醫生的專業形象,經過一定數量醫生的「意義實踐」(signifying practices) (Roland Barthes) 醫生袍等於醫生、衛生、醫療等象徵意義便確立了。現在,我們還可在非醫院、非診所的地方接觸到穿著醫生袍的人,弔詭的是他們全都不是醫生,只是借代了醫生袍的專業、衛生的意義罷了。例如,很多在美容院工作的美容師,大部分已穿起白色或粉紅色的袍子,外形類似醫生袍或護士的裙子,目的也就是要建立一個衛生、專業和安全的形象,令到來美容的顧客安心地把面孔和身體交給她們打理。但近年來,就我看私家醫生的十數次經驗,發覺愈來愈少醫生會穿醫生袍,他們/她們通常只穿上西裝或洋服。以前覺得醫生是一種不太「世俗」的職業,氣質不含半點「商業」成份,現在感覺上醫生們都變了質,不再是以醫好病人為己任,只為多賺你的診金。雖然以前的情況也相同,但醫生袍就是給了我一種較神聖、較受尊重的感覺。沒有穿上醫生袍的醫生,就像你我一樣,也是凡人一個。
  和醫生最有親密關係的護士,其制服也愈趨簡潔了。Paul Fussell 在《愛上制服-護士的反抗》中曾寫到他在醫院遇上沒有穿上傳統制服的護士(白色鞋子和襪褲、白色連身裙和白帽子),只是隨意穿上簡便的服裝。他說當護士前來病床前低頭關心他的病情,但她們看起來像是一個清潔女工,不能讓人們一眼看出她們是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在中華民國護?學會護??政委員舉辦「護?主管研習會」中,與會者討論「如何塑造護?主管的專業形象」時,也特別提出「外在美」的重要。「… 但是到病房工作,則宜穿著具有代表專業形象的制服。而專業性的制服?可因?就簡,務必表現端莊得體大方且質?要好,尤其護?人員一天八小時辛?地工作,?能穿著一套舒適又美觀的制服,?但可使自己心情愉快,?可使病人有賞心悅目之感。」由此可見,一個行業的專業形象與制服有著不能分割的關係。
  引申至現在的情況,簡約精神的興起,制服時代的沒落,也是否代表專業精神會消失?某程度上,我們可以說是。從以上例子中,我們知道制服除了將一群穿上同一服裝的人標示出來,還附帶著別人對該職業的尊崇。自己穿上制服後,也會時刻警惕自己要尊重自己的職業,只有同時地受到群眾的無形監視和自我鞭策,才能維持專業精神。

四)社會性的制服
  除了我因為喜歡母校的校服是長衫而在小六選讀外,相信有很多人其實也喜歡穿制服。因為「建立自信心」是穿上制服的主要目的,而且穿上制服總比自己配搭衣飾而落得不得體的下場要好。一般人對於奇裝異服總是帶著嘲諷排斥的心態,看不起穿上不適當衣飾的人。若人們穿上和別人相近的衣飾,雖然會像披上保護色的昆蟲般埋沒在人群?,但至少也不會被其他人當成怪物看。
  自少我們便培養出不同的場合應穿上不同的服飾,例如,游泳要穿游泳衣、參加婚宴要穿得華美一點,以尊重請客者、而在球賽中,球迷大都會穿上支持的球隊的球衣作制服,藉以使自己成為球隊的一部分,形成一個一起支持該球隊的群體,以消除心中的寂寞和不被尊重感。
  對於某些傳統行業,如法律界、銀行界等,雖然沒有特定的制服規限(除卻銀行的門市的出納員),但男士也是一套西裝配襯領帶襯衣為「標準」(女士則以套裝為標準,而且兩者也是較為深色的)要了解這種現象,你可以在工作日的時間內到中環、尖沙咀這些香港商業重地逛一逛,便看到周圍都是黑黑的或是灰灰的「西裝人」。對於「西裝制服化」,于海德格爾認為:「既然真實包括在可被變為計劃的計算統一性中,如果人還想與真實保持接觸,那就應當讓人也過入統一形式之中。在今天,沒有制服的人已經給人不現實的感覺,像是我們世界中的一具外來的身體。」(邵建?穿制服的時代和一具外來的身體)看來,制服和生活已是不可分割的了。若要探討這種「上班族的制服」,領帶更是制服中的必備元素。很多人都認為若穿上西裝而不配戴領帶,就像沒有靈魂般,找不到當中的神髓。John T. Molloy 曾做了兩個有關領帶的實驗(《穿出成功》1975),一個是驗證領帶和良好員工的形象是否掛勾。他安排一群人應徵某一個工作,有些人打了領帶應徵的,有些人則沒有。結果是所有沒有打領帶的人都不能獲得聘用。在另一個實驗中,John 在公車站扮成一個將錢包留在家?,但又需搭公車回家的人,並在車站附近向周遭的人借車資的費用。他先穿上西裝而不打領帶,結果他共借到七元兩角三分。然後,他再打上領帶把實驗進行一次,最後卻能借到二十六元。雖然不能就此定斷領帶是令實驗得出兩個不同結果的原因,但某程度上,我們也可說領帶有能力使人看起來更專業,更有誠信和可靠。領帶是一種看似毫無實際用處的衣物,但它的功能就在於它所攜帶著的符號意義。
  後來「.com熱潮」在世界不同角落也吹得熱哄哄,到處都是相關的公司和員工。他們不再穿上西裝、套裝上班去。沒有衣飾的規限,理應辦公室內必定出現各式各樣的時裝,但隨著時間過去,沒有被制服化的休閒自然風格,也建立了一套服裝規範。例如,牛仔褲、卡其褲、襯衣、polo shirt等。當時,這些一向信奉簡約主義科網公司主張員工穿上舒適的服裝工作,員工可不用穿西裝、襯衣和結領帶。(多謝李澤楷,香港還多了一個平頭裝熱潮)那種悠閒的打扮,代表著成功、富有頭腦和有力量的人。但隨著科網股爆破,一切又好像回到從前。網上的《大?元報》在3月27日的一篇名為《新經濟衰退改變 .com族裝束,西裝領帶又回來了》的報導中,提及雅虎老闆 Tim Koogle 於三周前接受 CNBC 有線財經網的採訪時穿了一套整齊的西裝,而沒有穿他以前具標誌性的圓領汗衣。Tim Koogle 在 CNBC 與記者討論辭去 CEO 的問題,他現在仍然是雅虎董事會的主席。一名資深獵頭公司 Korn/Ferry 的經理說,服裝意味著新經濟的一個象徵。因為社會的經濟狀態不同了,各家公司為了競爭,已修改了穿著服裝的規定,這些規定?調公司的職員必須根據場合適當地穿上所需的服裝。今年二月,該所獵頭公司也修訂了服裝守則,指出商業服裝是一種制服,它向客戶明你是嚴肅的。在某些時間,不經意的服裝更會使人產生不好的聯想,例如懶惰、不整潔、不負責等負面意義。
  藍色牛仔褲看似是一種較個人、沒有傳統拘束的服飾,但原來也是一種社會性的「制服」。無數牛仔褲品牌以標榜牛仔褲能特顯個人特色為宣傳主題。有人曾指出無論是中產階級或是大學生,雖然對於上半身的穿著各有所好,但其中百分之九十的人口在腰部以下的穿著卻一模一樣,不分男女。從前,叛逆青年都是以牛仔褲作指定服裝的,人們總認為牛仔褲和不良行為相題並論,並且被視作一種抗制服的裝扮。不過,經過一段時間後,牛仔褲也像西裝一樣變成制服。我們可以想像一下,愈來愈多人對傳統的制服產生不滿,便愈來愈多人穿起牛仔褲這種含反時尚立場的服裝。故此,若仍有人不屑於制服,牛仔褲便永遠不會消失。Paul Fussell 亦說出」一些原本用於表達反時尚立場的行為,儘管帶有各種適切的政治與知識意涵,最後還是不免淪為制式的舉動,推論下,我們終究逃不過制服的框架。
  人們一方面抗拒制服帶來的規限性和標籤化,但卻因而一起走進另一種制服的世界。我們都不喜歡被孤立,所以每個人都有和別人相似打扮的心理衝動,希望找個相似的伴兒。自相矛盾地,我們又對自己的獨特身分與「個性」為榮。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心理衝動,或是由焦慮的心理而來。我們都不想在人群中有一個受他們嘲笑、批評的「小丑」,但另一方面,我們又想在人群中找到自己的獨特性,不想變成藉藉無聞的小角色。或許,這就是「物理身體」和「社會身體」之間的抗衡。

五)戀制服癖
  說起「制服」,第一個印象就是刻板、沉悶的服飾,然後,就會想到「制服誘惑」、「戀制服癖」等字語。可能是曾在香港上映的電影《制服誘惑》(朱茵主演?2003)深入民心之故。不同的制服或是某一特定制服,皆會勾起有戀服癖好者的性慾,不但喜歡跟穿著制服的性伴侶調情,自己也愛穿。(BO2?癖理由?2005)。為何會有人愛制服愛得如此瘋狂,而且還和性慾連上關係呢?或許就是制服本身盛載著的特殊意涵,有時能表現專業性(醫生、律師)、有時又能表現勇敢(消防員、警察)所以制服的誘惑不在於穿者,它是一種對專業的崇敬。當人穿上制服,他不再是一個個體,而是代表著一個制服所攜帶著的意涵。制服便有著這種令人意象無限的放大的力量。有戀制服癖者,就是從意象空間中,找到一個令他舒緩的空間,也藉此暫時離開一個極度被壓迫的現實世界。
  戀制服癖者,男性佔上大部分,這或許和男人的征服慾望有關。制服就是權力者做出來以用作鞏固權力之用,若男人能操控穿著制服的人(女伴或男伴),其實說穿了就是一個掌權者和被控制者之間的關係。所以,男人藉由性愛中能征服穿著制服的伴侶,心理那種征服權力的快感便會油然而生。再者,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制服令男人對伴侶產生距離感,陌生化的人,令男人覺得更具誘惑性。

六)總結
  隨著個人主義、簡約主義的興起,穿起制服的人會不會愈來愈少?我相信這個答案必是否定的。某些功能性大於意涵的制服,保留是必須的,因為制服對社會穩定還肩負著責任。而且,像以上所述,人始終是群體的動物,為著不受他人的排斥與批評,就算十分希望發揮自我意識,最後也是和其他人相似。故此,在社會穿著得標奇立異的人不會愈來愈多,穿起「制服」的人才是佔上了大多數。

寄回來的功課

之前讀 master 的 paper 寄回來了,做得都幾核突,哈哈~~
對於我這個由細至大讀理科出身,又做?數學教科書來說,這兩年算是我寫得最多字了。
在這? post 少少功課,留個紀念!